CCER(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即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是指對我國境內特定項目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進行量化核證,并根據國家發改委頒布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開發成功的核證自愿減排項目,在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注冊登記系統中登記的溫室氣體減排量。
項目實施
項目備案完成后,項目業主可以根據項目設計文件、項目對應的方法學等要求開展減排活動。
在實施過程中,項目業主需要確保項目的真實性和額外性,并按照PDD中的要求實施項目,包括整地、植樹造林、撫育等環節(以林業碳匯項目為例)。
項目監測
項目業主需要按照PDD中制定的監測計劃,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測。監測內容可能包括監測面積、樹種、樹高、胸徑等參數(以林業碳匯項目為例)。
監測數據將用于后續減排量的核算和驗證。
核證與登記
減排量核算與報告
在項目實施期間或項目結束后,項目業主需要編制減排量核算報告。該報告應包含項目實施情況、溫室氣體減排量核算結果等內容,并基于監測數據編寫。
減排量核查與核證
項目業主需要委托符合規定的審定與核查機構對減排量進行核查。核查過程包括文件核查和現場核查,旨在確認減排量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核查機構將出具減排量核查報告,并通過注冊登記系統及時向社會公開。
減排量簽發與登記
完成核查后,項目業主可以向注冊登記機構申請減排量登記。申請時,需提交減排量申請函、減排量核算報告、減排量核查報告等材料。
注冊登記機構將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對審核通過的減排量進行登記,形成可交易的CCER憑證。